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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九[文]

ALL九[文]

作者:鲜于会娟

类别:其他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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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1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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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周伯仁風德雅重,深達危亂。過江積年,恒大飲酒。嘗經三日不醒,時人謂之“三日仆射”。

  乘兵车,出先刃,入后刃,军尚左,卒尚右。宾客主恭,祭祀主敬,丧事主哀,会同主诩。军旅思险,隐情以虞。

  凡讣于其君,曰:“君之臣某死”;父母、妻、长子,曰:“君之臣某之某死”。君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寡君不禄,敢告于执事。”;夫人,曰:“寡小君不禄。”;大子之丧,曰:“寡君之适子某死。”大夫讣于同国:适者,曰:“某不禄”;讣于士,亦曰:“某不禄”;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”,讣于适者,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实。”讣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实。”士讣于同国大夫,曰:“某死”,讣于士,亦曰:“某死”;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某死”,讣于大夫,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,讣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。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,士练而归。士次于公馆,大夫居庐,士居垩室。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大夫之适子,服大夫之服。大夫之庶子为大夫,则为其父母服大夫服;其位,与未为大夫者齿。士之子为大夫,则其父母弗能主也,使其子主之。无子,则为之置后。



简介:

  王右軍目陳玄伯:“壘塊有正骨。”

  曾子问曰:“祭必有尸乎?若厌祭亦可乎?”孔子曰:“祭成丧者必有尸,尸必以孙。孙幼,则使人抱之。无孙,则取于同姓可也。祭殇必厌,盖弗成也。祭成丧而无尸,是殇之也。”孔子曰:“有阴厌,有阳厌。”曾子问曰:“殇不祔祭,何谓阴厌、阳厌?”孔子曰:“宗子为殇而死,庶子弗为后也。其吉祭,特牲。祭殇不举,无肵俎,无玄酒,不告利成,是谓阴厌。凡殇,与无后者,祭于宗子之家,当室之白,尊于东房,是谓阳厌。”

  庾道季詫謝公曰:“裴郎雲:‘謝安謂裴郎乃可不惡,何得為復飲酒?’裴郎又雲:‘謝安目支道林,如九方臯之相馬,略其玄黃,取其俊逸。’”謝公雲:“都無此二語,裴自為此辭耳!”庾意甚不以為好,因陳東亭經酒壚下賦。讀畢,都不下賞裁,直雲:“君乃復作裴氏學!”於此語林遂廢。今時有者,皆是先寫,無復謝語。